删删改改,还是不太满意……就这样吧
恶魔记不清自己已经活了多少年了。
哦,也许“活”这个字并不贴切,应该用“exist”。
他反复咀嚼着这个词,品出了一点趣味。
毕竟恶魔一向追求完美的美学,为此不知疲倦。
恶魔遇见过很多人。
但就像是一个人不会记得两年前的某一个清晨自己吃了什么作为早餐一样,那些人类也总是很快就被他抛之身后,掀不起半点波澜。
恶魔遇见过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而被失控的马车撞得面目全非的母亲。
一个恶魔朋友告诉他,这是人类的亲情。
恶魔遇见过沙漠中迷路的情侣,男人割破了手腕将殷红的血喂进因脱水而昏迷的女人的嘴里。
朋友告诉他,这是人类的爱情。
恶魔遇见过一个小女孩为了救家里失火的邻居玩伴,趁大人不注意跑了进去,小小的身影一瞬间消失在了火海中。
朋友告诉他,这是人类的友情。
恶魔遇见每一个人,在意的只有他们灵魂的美味程度。
为什么人类要有这些无用的感情存在呢?
恶魔问朋友。
朋友耸耸肩,表示这个问题像乌鸦和写字台一样无趣。
好吧。
恶魔不再追究这个问题了,毕竟这在恶魔心中,就像是投入湖中的石子,微小的波澜也无伤大雅。
总会归于平静,不是吗?
恶魔继续在繁华的人间游荡。
就这样过了几百年,或是几千年。
恶魔吃过了很多灵魂,美味无比的,食之无味的,难以下咽的。
那是恶魔第一次如此的渴望一个灵魂。
当小小的少爷第一次向他伸出手时,恶魔窥见了那伤痕累累的躯壳下,无比高贵的灵魂。
让恶魔想象到了舌尖品尝到珍馐盛宴的战栗般的快意。
也许恶魔实在是孤独太久了,过去那千百年的岁月是那样无趣。
无趣到让恶魔觉得恶心。
只有无尽岁月的煎熬能够杀死恶魔。
而那高贵纯洁的灵魂是多么美味啊。
他的小少爷是在深渊的边缘优雅起舞的人。
永远迈着优雅从容的脚步,毅然走向黑暗。
哪怕身后白骨累累。
这让恶魔觉得以后的岁月似乎也变得不再那么难熬,而是可以期待。
可那灵魂太过不安和疲惫了,像是蚌壳里不见天日的珍珠,不愿让别人窥见其中半分的美好。
而他能做的,就是用尽所有心血,去伴他左右。
我不需要多余的感情,我需要的只是复仇。
小少爷一遍又一遍的说。
恶魔用单膝跪地,用膝盖轻碰地面的声音表达臣服。
他看着那伤痕累累的灵魂一路走来愈发的坚韧夺目,也变得愈发令人心动。
“Yes,my lord.”
他用最虔诚恭敬的声音表达欲望。
是的。
他一遍又一遍的想。
他们不需要任何会破坏理智的所谓的感情。
这条路,只有他陪伴少爷走下去就足够了。
只有他们两个人。
而这就足够了。
他们都不懂爱,
他们都是阿尔忒弥斯射向奥赖翁的利箭。①
在恶魔的帮助下,复仇的道路不算艰难。
大仇得报的那个黄昏,罪恶的血染红了整片白蔷薇花田。
小少爷将罪恶与鲜血踩在脚下,残阳的余晖将他一半的侧脸隐没在阴影中,那双半垂下的深邃瑰丽如海洋般的眼里无悲无喜。
身前的恶魔单膝跪在硝烟与蔷薇中,高大的身影仍为小少爷撑起了一片荫蔽。
那一刻他就像是落入凡尘的神袛。
他绅士般执起小少爷那白皙的右手,看见那枚戒指上的蓝宝石熠熠生辉。
这是他的少爷,每一处肌肤,每一寸骨血,都该是他的。
合该如此,理所应当。
得知真相的阿尔忒弥斯哀恸不已,毅然将沾满爱人鲜血的利箭扎进了自己的心脏。
恶魔跪在无尽血海中,吻上了属于他的那朵最纯洁的白蔷薇。
我亲爱的少爷,这肮脏的世上没有一处安静的地方可供我们容身,我多么希望有一座坟墓,它又深又窄,在那里我们紧紧地搂抱着,难解难分,你的脸藏在我的怀里,我的脸藏在你的怀里,没有人再会看到我们。②
他日我离开这个世界,像知更鸟飞向苍穹,一去不回,你将以何祭奠我?
以破碎的白蔷薇。
我亲爱的少爷。
①:希腊神话中月亮女神阿尔忒弥斯受到阿波罗的哄骗,亲手将利箭射向了爱人奥赖翁
②:选自弗兰兹·卡夫卡 《城堡》,有删改